中山大学博士后待遇

蔡菜哥哥 · 2024-12-26 21:02:43

中山大学的博士后待遇根据不同的计划和岗位会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待遇内容:

薪酬及奖励

计划内博士后

薪酬实行统一月薪制,学校提供每月3000元的薪酬(含职务工资、政策性补贴、综合津贴和博士后特殊岗位津贴等)。

合作导师根据工作业绩提供适当的岗位津贴。

薪酬从到校报到工作之月开始起薪,至出站时止(不超过24个月)。

其他类型博士后

薪酬和福利待遇标准由招收单位或合作导师参照本办法制定。

公费医疗

校本部计划内博士后享受学校职工公费医疗待遇,医疗费从学校博士后专项经费中按每人每年300元标准统一划拨至学校公费医疗专户中。

住房

学校为博士后在站两年期间提供基本的住房条件和住房补贴,入住学校住房的博士后人员须按学校的收费标准交纳租住费用。

学校提供校内博士后公寓(两室一厅),居住条件良好,通行便利。

科研支持及其他福利

学校、院系和课题组为入选者提供事业发展所需要的科研支持,基于中山大学相关标准提供工资薪酬及绩效奖金,税前30+万元/年。

课题组积极推荐入选者申报中山大学“逸仙博士后”(50+万元/年,含五险二金)、国家博新计划(48+万元/年)等。

提供博士后研究工作室,视参与课题情况享受一定的科研补贴。

其他

博士后不再办理带薪延期,将进行到期考核,合格的出站,不合格的将进行强制退站。

因科研需要可转聘副研究员(基础年薪降到18万,如果有较好的科研成果年底绩效相对较可观,具体多少各个学院标准不一)。

出站博士后若留深工作,可申请科研经费资助30万元。

这些待遇内容涵盖了薪酬、住房、医疗、科研支持等多个方面,具体待遇可能会根据博士后的研究方向、课题项目的具体情况以及个人的学术成果有所调整。建议申请者在申请时详细查阅相关文件和招聘信息,以获取最准确的待遇信息。

相关推荐

(c)2008-2025 广知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2023002720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