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二本学费的退还情况如下:
开学后100课时以内退费
学生在开学后100课时以内(每个教学日以10课时计)可以无条件全额退费。
被高校录取后退费
学生在入学后如被高校录取,可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全额退费。需要注意的是,录取院校须是在津计划内招生的大专院校,学生须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十日内办理退费手续(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办理退费。
个人原因退费
学生因前述情形以外的个人原因要求退学时,所交学费在扣除截至学生提出退学申请当日之前的相应课时费用(每个教学日以10课时计)后予以退还。
超过全学年总课时1/3或10月17日之后退费
根据津价费号文件规定,学生在读超过全学年总课时1/3(含1/3)或学生在10月17日以后(18日起)提出退学时,无论学生基于何种原因,学费均不再予以退还。
特殊原因退费
因违法或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而无法继续学习者、违犯校规校纪被勒令退学、开除学籍者,所交学费不予退还。
退费申请与时间
退费学生,须由监护人(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学校于收到申请后24小时之内办清退费手续。所退费用不包括报名费、材料费、住宿费、保险费。
建议
尽早办理:如果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退费,应尽早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学校规定办理退费手续。
了解政策:学生在办理退费前,应仔细阅读学校的退费政策和流程,确保符合退费条件。
保留证据:在办理退费过程中,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录取通知书、退学申请、已上课时记录等,以便顺利办理退费。
综上所述,大学二本学费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退还的,但具体退费金额和条件需参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