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民办大学的土地要求如下:
土地面积要求
民办大学至少需要500亩地,生均面积要达到6分地才能获批。
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
新建、扩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与公办学校同等原则,以划拨等方式给予用地优惠。
新建、扩建营利性民办学校,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供给土地。教育用地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土地规划和审批
编制土地规划方案,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通过参加土地拍卖、招标、挂牌等方式申请获取土地使用权。
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向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土地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支付出让金,签订土地使用权合同,办理土地证书、土地登记手续。
场地具体要求和限制
校舍须为一校一处的独立院落,占地面积不少于30亩,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校舍不得使用危房或不适宜学生学习的建筑。
租赁校舍办学者,必须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其租期不得少于5年。
场地面积需达到一定标准,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例如广州要求场地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且需符合其他相关规定。
其他相关规定
不得设立分支机构(含分校、分校区、教学点),不允许两个以上校区办学,不得将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委托或承包给其他组织和个人。
办学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万元,开设专业不少于2个。
建议在申办民办大学时,详细咨询当地教育部门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政策和规定,以确保满足所有土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