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生村官待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次性安置费:
中央财政按每人2000元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工作生活补贴:
比照本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按月发放。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生活补贴为每人每年2.3万元,恩施州为每人每年3万元。如未达到当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水平,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
岗位补贴:
在建档立卡贫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按每人每月150元发放岗位补贴。
社会保险:
到村任职期间,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会同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为大学生村官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用(个人应缴部分除外)由县级财政承担。
综合保险:
省委组织部会同省财政厅、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为大学生村官办理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费用由省财政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共同承担。
工资待遇:
根据乡镇偏远和艰苦程度,大学生村官的基本工资加年终考核奖励有所不同,大致在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的80%、90%、100%之间,含社会保险大约为56000--68000元/年。
其他:
大学生村官还需满足一定的报考条件,并通过笔试、面试等环节选拔。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政策更新而有所变化,建议关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农业农村厅等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信息以获得准确待遇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