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学的董事长 拥有相对较大的权力。虽然董事长和校长的职责和权力可能因学校而异,但通常来说,董事长作为民办大学的重要出资人和第一大股东,对学校的建设和运营具有决定性的影响。董事长通常负责学校的整体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并有权决定重要事项,如聘任和解聘校长、修改学校章程、制定发展规划和审核预算决算等。
此外,董事长在学校的日常管理和教学中也扮演着关键角色,尽管校长负责具体的执行工作,但校长的权力不能凌驾于董事长之上。董事长作为学校的建设者和出资人,对学校的长期发展具有最终的责任和权力。
因此,可以得出结论,民办大学的董事长在权力和影响力方面相对较大,是学校的最高决策者之一。然而,具体的权力分配和职责划分可能因学校的章程和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