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思想政治表现
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积极参加党团活动,主动参与志愿服务及各类学生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和服务能力。
学业成绩
学习勤奋,刻苦努力,成绩优异,通常要求GPA在专业排名前30%左右,综合测评在班级排名前20%左右。
无不及格课程,包括选修课。
社会实践活动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有益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体育课成绩优秀。
有良好的公共和个人卫生习惯。
综合素质
具有较高的审美态度和审美观念,具有较高的人文素养。
热爱劳动,勤于实践,善于创新,无私奉献,综合能力突出。
其他要求
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及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法规。
团结同学,热爱集体,热心各种公益活动。
工作主动积极,模范带头作用好,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以上条件可能因学校或具体评选细则有所不同,请以所在学校或学院的具体规定为准。评选过程通常包括班级民主评议、分院初审、学生处审核等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