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民办大学的转学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转学条件
学生因患病或有特殊困难等原因,无法继续在原学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校学习。其中患病学生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指定医院的诊断书。特殊困难学生一般指因家庭有特殊情况,确需本人就近照顾的。
民办大学须有相同专业可供转入。如没有相同专业,则须报经教务处审核同意转入相近专业。
学生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转入民办大学就读:
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通过定向就业、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
未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未使用高考成绩录取入学的(含保送生、单独考试招生、政法干警、第二学士学位、专升本、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等);
拟转出学校与民办大学在同一城市的;
跨学科门类的;
应予开除学籍或退学的;
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申请转入程序
学生应向民办大学学生事务中心提出书面转学申请,充分说明转学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原学校出具在校期间已学课程成绩单,并加盖原学校教务处印章;
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
转学申请经转入学校同意后,需交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备案。转出学校凭转学联系单开具正式转学证明。
注意事项
民办大学学生不能转学到公办大学。民办大学在三本线招生,公办大学在一本线或二本线招生。下一批次录取学校不能转入上一批次学校。
学生和家长有权力选择并转入其他学校就读,无论是公办学校还是私立学校。然而,具体的转学流程和条件可能会因地区和学校而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转学需要学生和家长与原学校协商并办理相关手续,如填写转学申请表、缴纳转学手续费等。同时,转学时需满足目标学校的录取条件,并且转学时可能需要重新参加面试或审查。
建议:
学生在申请转学前,应仔细了解并确认目标学校的转学条件和程序,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以确保转学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