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各大学的录取线如下:
江西省
本科:文史类442分,理工类462分
专科:文史类340分,理工类340分
江苏省
本科:文史类442分,理工类442分
专科:文史类340分,理工类340分
河北省
本科:文史类459分,理工类490分
专科:文史类312分,理工类374分
山西省
本科:文史类447分,理工类444分
专科:文史类340分,理工类340分
辽宁省
本科:文史类453分,理工类453分
专科:文史类278分,理工类278分
内蒙古自治区
本科:文史类438分,理工类449分
专科:文史类167分,理工类167分
吉林省
本科:文史类307分,理工类310分
专科:文史类259分,理工类269分
黑龙江省
本科:文史类424分,理工类418分
专科:文史类276分,理工类260分
浙江省
本科:文史类475分,理工类501分
专科:文史类388分,理工类445分
安徽省
本科:文史类416分,理工类462分
专科:文史类355分,理工类68.9分
福建省
本科:文史类411分,理工类448分
专科:文史类257分,理工类330分
山东省
本科:文史类453分,理工类457分
专科:文史类417分,理工类454分
河南省
本科:文史类534分,理工类534分
专科:文史类469分,理工类469分
湖北省
本科:文史类465分,理工类467分
专科:文史类362分,理工类360分
湖南省
本科:文史类459分,理工类459分
专科:文史类289分,理工类308分
广东省
本科:文史类551分,理工类555分
专科:文史类466分,理工类466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
本科:文史类469分,理工类518分
专科:文史类510分,理工类510分
海南省
本科:文史类492分,理工类542分
专科:文史类310分,理工类424分
四川省
本科:文史类分数线未提供,理工类418分
上海交通大学
理科:548分
文科:520分
复旦大学
理科:522分
文科:501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理科:546分
文科:522分
暨南大学
北京:文科470分,理科5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