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办大学生落户政策

教育图书 · 2024-12-27 01:18:08

202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的办法如下:

申请主体

用人单位条件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

在本市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合法合规、信誉良好、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且在2023年5月31日前在本市注册登记;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以自主创业形式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的,不受上述注册资金和注册登记时间限制;

用人单位为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须提供相应材料。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条件

毕业生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由用人单位为其申请办理本市户籍:

学历要求:通常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其他条件:具体条件可能包括成绩、荣誉、社会实践活动等,需符合上海市的相关规定。

申请流程

用人单位在录用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后,可以直接为这些毕业生申请本市户籍。

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用人单位资质证明;

录用毕业生的相关证明;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毕业生的成绩单、荣誉证明等)。

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在2023年度与所录用并办理落户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全部解除就业协议或劳动(聘用)关系的,该单位2024年提出的落户申请将不予核准。

存在疑似弄虚作假情形的,将进一步加大核查力度,必要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鉴定。联席会议将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综合考量后作出决议。情节特别恶劣的,取消其下一年度申报资格。

建议:

民办大学生在申请落户上海时,应仔细了解并符合上述条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

用人单位应确保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避免因材料问题影响落户申请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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