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最后一本教资的认定时间是 在校生的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具体流程如下:
申请时间
在校生可以在大四下学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
专科生可以在大三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
申请地点
毕业生可以向就读或拟任教学校所在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所需材料
申请人需要准备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学业成绩单、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材料。
认定流程
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做出认定结论,并在教育部全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认定数据确认和证书编号,向认定合格的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注意事项
如果申请人通过教师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审查、符合认定条件,持毕业证书后,将获得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颁发的教师资格证。
在校生在申请时不需要提供居住证,但非在校生如果要在非户籍地认定,则需要先取得当地的居住证。
建议:
应届毕业生应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确保在毕业前顺利完成教师资格认定。
在申请过程中,务必按照认定机构的要求进行网上或现场提交,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