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三好学生的评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思想品德好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园行为规范,讲究公德、爱护公物、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文明礼貌。
积极参加公益服务、社会实践等学校组织的第二课堂实践活动项目。
学年内无任何违规、违纪及违法行为,两学期的行为考评分均在90分以上。
学习好
学习态度端正,认真刻苦,较好地完成学习任务,成绩优秀。
三好学生单门课程学分绩点不低于2.5,每学年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学年内应两次获得三等及以上等次的奖学金。
三好学生标兵除上述学习条件外,学年平均学分绩点须在本专业同年级列前10%,单门课程学分绩点不低于3.0。
身体好
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和体育锻炼,上好体育课,自觉参加阳光长跑活动。
学年体育成绩或体育达标成绩绩点不低于2.5。
综合素质高
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立志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
热爱学习,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活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学习目的明确,学风严谨,勤奋刻苦,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学习成绩名列所在专业前茅,单项成绩较突出,学习成绩须在班级排名前20%。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排名前20%。
社会活动参与
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学生宿舍管理暂行规定》,为人正直诚信,关心集体和他人利益,乐于助人,勇于同违法乱纪等不良现象作斗争。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劳动课及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素质,体质健康测试达到80分。
其他要求
三好学生标兵人数不超过其所在学院年级总人数的3%,三好学生人数不超过其所在学院年级总人数的6%,且在班级评选会上得到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票。
所在宿舍学年内两学期均获得校级卫生宿舍及以上表彰。
受学校、二级学院处分或通报批评者,本学年有单科成绩不及格或无故缺考者,酗酒、破坏公物及与同学打架者,穿奇装异服、染怪异发型且屡教不改者,上课睡觉、玩手机、举止不当在班级影响不良者,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者,违反学校控烟规定且屡教不改者,均不得评为“三好学生”。
这些标准旨在全面评估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社会活动参与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以激励学生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