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学的校长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执行决策
执行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决定。
发展规划
实施学校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
人事管理
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对学校的中层管理人员及分管学段的教师进行选聘、指导、监督、培训、考核、评价。
教育教学
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制订并实施学校课程与教学工作。
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组织、指导教代会、教工会、妇职、团委、少先队、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工作,建立和健全学校民主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
制订财务预算方案并上报审批,组织实施。
接受董事会的财务监管,在限定额度下审批学校的财务开支。
安全与对外交流
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负责学校的对外交流、招生宣传工作。
绩效考核与汇报
完成自身绩效考核指标任务,负责对学校工作团队组成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工作。
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工作汇报,接受董事会的工作督导。
其他职责
全面贯彻履行党和国家的目标、政策,全面贯彻落实董事会的办学主旨。
构建学校长远发展规划和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建立教职工岗位责任制,规范管理。
树立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提高学校文化品位。
推动与企事业单位、社区等的合作交流,为学生提供更丰富的教育资源和就业机会。
综上所述,民办大学的校长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行政管理效率的同时,还需注重学校的长期发展规划、人事管理、财务管理以及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的工作,以全面推动学校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