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创办二本大学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申办主体资格
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均可申办。
单位申办者应具有法人资格,公民个人申办者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申办资金
高等院校的申办者应保证有稳定的建校资金和办学资金来源。
必须有有效的资产权属证明,并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银行存款验资报告,注册资金需在1000万元以上。
教学场所及设施
需要具备现代化的教学设备、办公及生活设施。
师资队伍
校长应为专职人员,具有5年以上普通高等学校管理工作经历和高等教育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拟聘专任教师应具有相应的学历证明和教师资格证明。
其他相关资质
根据业务需求,可能还需要获得其他相关资质和证件,如食品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合格证明等。
教育部门审批
需要到当地教育部门进行审批,并提交相关资料,包括办学宗旨、目标、课程设置、师资力量、教学设施等。
工商部门登记
获得教育部门批准后,需要在工商部门进行登记,获得营业执照。
税务部门登记
在获得营业执照后,需要在当地税务局进行登记,获得税务登记证。
这些条件综合起来,要求申办者不仅要有足够的资金和设施,还要有专业的师资队伍和管理经验,并且需要得到教育、工商和税务等相关部门的批准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