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民办大学最新政策

赫顿百知 · 2024-12-27 03:21:03

四川民办大学的招生政策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招生计划

各学院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学院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生源情况和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等因素,合理确定本年度招生计划。

各专业的招生计划以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统筹考虑毕业生就业情况、生源情况等因素,由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发展规划处提出建议方案,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议,并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报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教育部备案后执行。

录取规则

学院实行“阳光招生”,并按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进行远程网上录取。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开、公正、公平选拔每一位合格考生。

高职单招录取工作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学校认可四川省规定加分政策,依据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四川省确定的高职单招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加分政策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学院予以认可。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学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

招生咨询与信访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在招生录取期间,学校设立考生咨询、来信来访办公室,负责受理、回复考生及家长有关招生录取信访及咨询。

这些政策确保了招生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同时也体现了学院对人才培养和社会需求的重视。建议考生在报考前仔细阅读相关招生信息,了解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顺利录取。

相关推荐

(c)2008-2025 广知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2023002720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