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学退款

左芳精彩说 · 2024-12-26 02:31:56

关于民办大学退款的问题,以下是2024年民办大学退款的相关规定:

注册前休学

在注册之前决定休学的学生,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注册后但课程开始前

学生在注册后但在课程开始前申请退学或休学,将全额退还学费及所有杂费,包括实习实验费。

开学后不同时间段内退学

学期三分之一以内:退学或休学,学校将退还学费、杂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学期三分之一至三分之二之间:退学或休学,仍可获得部分学费、杂费及其他费用的退还。

学期超过三分之二:退学或休学,则不会退还任何已缴纳费用。

开学后按学期收费的退费

1个月以内核退70%的学费、住宿费;

1个月以上2个月以内核退50%;

2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核退40%;

超过3个月的不再退费。

开学后按学年收费的退费

1个月以内核退85%的学费、住宿费;

1个月以上2个月以内核退75%;

2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核退70%;

超过3个月到下学期1个月以内核退50%;

超过第2学期3个月以内核退20%;

超过第2学期3个月以上的不再退费。

因学校原因退学

若因学校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招生广告等原因造成学生退学,应当退还所收取的全部费用。

因学生自身原因退学

学生因自身原因退(转)学的,民办学校应当按照学生实际在校学习时间和退费办法折算核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后,办理退费手续。

休学期间费用

学生因故休学的,休学期间学校不得收取学费和住宿费。休学结束后复学的,按随班就读年级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

法律依据

《学费收退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北京市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建议学生在退学前仔细阅读与学校签订的合同,了解具体的退费条款,并与学校进行充分沟通,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相关推荐

(c)2008-2025 广知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2023002720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