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读民办大学的学费退款政策如下:
按学期收费的学校
学生在开始上课后的一个月内提出退学,学校应核退80%的学费;
一个月以后两个月以内提出退学的,学校应核退60%的学费;
开学两个月后学生提出退学的,学校可以不退本学期的学费。
按学年收费的学校
学生在第一学期提出退学的,学校应按第五条的规定退还本学期相关费用,并将其余学期的学费、住宿费和未发生的代收代管费用退还学生。
短期、业余培训
学生在完成本期二分之一课时前提出退学的,学校应按已完成课时的比例,扣除相应比例的学费及已发生的代收代管费用、相关税费后,退还剩余部分。
教育部规定
学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
学生缴纳学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住宿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
建议
提前规划:学生在选择民办大学时,应提前了解学校的退费政策,以便在需要退学时有明确的指引。
及时沟通:一旦决定退学,应尽快与学校联系,了解具体的退费流程和所需材料,确保退费过程顺畅。
保留证据:在办理退费手续时,应妥善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如缴费记录、退学申请、沟通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
这些政策旨在保障学生的权益,确保在退学情况下能够合理退还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