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陶瓷大学允许本科生转专业,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以下是转专业的基本信息:
基本条件
学生资格 :通常限于一年级学生,且通过转专业有利于学生自主发展。不允许转专业情况
受校纪处分且仍在处分期限内者;
在校期间已办理转校(专业)者;
未按原专业教学计划参加课程考试者;
招生时有明确专业限制者;
特殊专业要求未达到者;
由下一批次专业转入上一批次专业者;
特殊招生形式录取者,如“专升本”、“三校生”、“少数民族预科生”等;
应作退学处理者。
工作流程
申请转专业:
学生填写《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及转专业申请书,并提交至所在学院(系、部)审核。
审核与汇总:
转出学院(系、部)审核通过后,将申请表及名单汇总报教务处。
教务处分类汇总:
教务处按转入专业分类汇总后,将申请表及名单下达至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系、部)。
考核与录取:
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系、部)根据转入专业的特点确定考试科目,组织考核,并按照成绩排序录取。
注意事项
转入人数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总人数的5%以内。
特殊情况下,如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不占用转专业名额。
考核办法
考核通常包括笔试和面试,内容可能涉及相关课程的学习内容。
考核结果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录取名单。
公示与确认
考核通过后,名单会进行公示,如无异议,学生可正式转入新专业。
公示期结束后,需将相关审批表格提交教务处进行最终确认。
时间节点
转专业申请通常在每年的第一学期末和第二学期末进行。
考核和录取工作在每年的特定日期前完成,例如2024年1月3日前提交最终确认材料。
请根据最新的通知和规定进行操作,因为政策和程序可能会有更新。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直接咨询教务处或所在学院(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