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大学生补助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60个基点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旗)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其他补助
学费补偿:2016年至2019年毕业生按照财教〔2016〕1770号执行,按实际缴费计算,最高补偿学费36000元。2020年及以后的毕业生按照财教〔2023〕508号执行,按实际缴费计算,最高补偿学费48000元。申请对象为2016年及以后年度毕业且办理离校手续时签订就业协议的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
创业补助:针对深圳市内的在读大学生及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或留学生,创业补贴最高可达8万元,具体包括初创补贴、场租补贴和就业带动补贴。
建议: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当充分利用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资助政策,以减轻学费和生活费的负担。
需要贷款的学生可以了解并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获取更多的资金支持。
对于即将毕业的学生,可以关注学费补偿政策,以减轻毕业后的经济压力。
对于有志于创业的学生,可以了解并申请创业补助,以获取创业资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