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业大学的创新学分认定依据《长春工业大学各类大学生竞赛管理办法》和《长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标准表(试行)》,具体标准如下:
英语及计算机考试
通过大学外语四级考试(外语专业四级)
通过本校组织的大学外语四、六级和外语专业四、八级考试
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
完成所有项目,成绩合格
国家级竞赛
通过本校组织的全国大学生计算机等级考试
获得“程序员”证书或“高级程序员”证书
非校级创新竞赛
各学院按照《“一院一赛”制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的非校级创新竞赛,并经教务处审核认定
其他创新学分
包括但不限于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材料等,由竞赛指导教师或所在年级辅导员签署意见
申请时间与流程:
创新创业学分在第六学期期末进行集中认定。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6月15日~6月25日)提出学分认定申请及证明材料。
所在年级的辅导员将学生创新学分汇总后报学院备案。
注意事项:
同一系列(项目)竞赛按就高原院级组织开展的非校级创新竞赛,并经教务处审核认定后不得累计。
学生获得非教务处认可和备案的各类校外创新科技竞赛,经教务处审核认定后可予以加分。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信息和标准,请参考《长春工业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标准表(试行)》或联系教务处获取最新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