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业大学创新学分

王十年思考 · 2024-12-27 06:34:27

长春工业大学的创新学分认定依据《长春工业大学各类大学生竞赛管理办法》和《长春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标准表(试行)》,具体标准如下:

英语及计算机考试

通过大学外语四级考试(外语专业四级)

通过本校组织的大学外语四、六级和外语专业四、八级考试

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

完成所有项目,成绩合格

国家级竞赛

通过本校组织的全国大学生计算机等级考试

获得“程序员”证书或“高级程序员”证书

非校级创新竞赛

各学院按照《“一院一赛”制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的非校级创新竞赛,并经教务处审核认定

其他创新学分

包括但不限于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材料等,由竞赛指导教师或所在年级辅导员签署意见

申请时间与流程

创新创业学分在第六学期期末进行集中认定。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6月15日~6月25日)提出学分认定申请及证明材料。

所在年级的辅导员将学生创新学分汇总后报学院备案。

注意事项

同一系列(项目)竞赛按就高原院级组织开展的非校级创新竞赛,并经教务处审核认定后不得累计。

学生获得非教务处认可和备案的各类校外创新科技竞赛,经教务处审核认定后可予以加分。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信息和标准,请参考《长春工业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标准表(试行)》或联系教务处获取最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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