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军队子女上大学的相关政策如下:
优先录取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在报考高校时,达到学校投档线将优先录取。
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等,在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时,应予以优先录取。
加分政策
烈士子女享受加分等优待。
作战部队军人的子女等四类人群中享受招降10分的优惠政策。
调剂录取
高考成绩达到批次控制线未被录取的,征求本人意见后,由市高招办协调符合投档要求的市属高校调剂录取。
这些政策旨在保障军人子女的教育权益,在升学过程中提供一定的优先和优惠。具体的优惠幅度和条件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