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各省高考录取分数线如下:
安徽省
文史类:第一批本科(重点院校及参加该批次录取院校)507分;第二批本科(一般本科院校)462分;第三批本科(民办本科及本科二级学院)455分。
理工类:第一批本科(重点院校及参加该批次录取院校)482分;第二批本科(一般本科院校)431分;第三批本科(民办本科及本科二级学院)424分。
北京市
文史类:本科一批470分,二批434分。
理工类:本科一批455分,二批408分。
江苏省
文史类:本科442分。
理工类:本科442分。
河北省
文史类:本科459分。
理工类:本科490分。
江西省
文史类:本科442分。
理工类:本科462分。
美术类:282分。
音乐类:236/225分。
体育类:263分。
天津市
文史类:本科470分,二批434分。
理工类:本科455分,二批408分。
黑龙江省
文史类:本科一批540分,二批503分。
理工类:本科一批559分,二批503分。
法学:535分。
英语:503分。
吉林省
文史类:本科一批540分,二批503分。
理工类:本科一批559分,二批503分。
法学:535分。
英语:503分。
辽宁省
文史类:本科一批540分,二批503分。
理工类:本科一批559分,二批503分。
法学:535分。
英语:503分。
浙江省
文史类:本科一批540分,二批503分。
理工类:本科一批559分,二批503分。
法学:535分。
英语:503分。
福建省
文史类:本科463分。
理工类:本科430分。
甘肃省
文史类:本科456分。
理工类:本科402分。
广东省
文史类:本科565分。
理工类:本科604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
文史类:本科463分。
理工类:本科430分。
贵州省
文史类:本科456分。
理工类:本科402分。
云南省
文史类:本科456分。
理工类:本科402分。
海南省
文史类:本科456分。
理工类:本科402分。
这些分数线反映了2003年各省高考的录取情况,具体分数线可能会因省份和学校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建议参考各省份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官方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