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生入伍的处理,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以下是主要的步骤和优待措施:
保留入学资格或学籍
在校大学生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就学的学生,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
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并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
家属优待
服役期间,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
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义务兵家属优待的规定给予优待。
退伍安置
退出现役后,不愿复学的大学生,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并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安置。
参战或者因公负伤致残的,由部队评定残废等级,发给革命伤残军人证,退出现役后,丧失自理能力不能复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
征集程序
征集在校大学生的工作按照本人自愿报名、学校推荐、体检政审、批准入伍的程序进行。
其他优待措施
大学毕业生入伍可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治考核、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等优待。
发放入伍一次性奖励金和家属优待金。
报销差旅费。
提干和套改士官
全日制本科毕业,年龄不超过26周岁,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入伍满一年不超过三年,拿到四有优秀士兵,可以申请优秀大学生提干。
大学毕业后以义务兵方式进入部队,第二年可以申请大学生套改士官,学历算军龄,直接套改二级士官。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政策更新整理而来,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最新的官方发布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