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级学生转专业的相关信息,以下是几个要点:
转专业条件
成绩绩点前3%的学生有资格转入其他专业。
成绩绩点计算截止到9月1日前修完的必修课(包括限选课),文理考生不得互转。
第一学期学习成绩优秀,平均学分绩排名在本专业前20%的学生。
学生确有专长,并有成果、证书等能够充分说明自己专长的材料。
在创新创业方面有成效,转专业更有利于其学习和发展。
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
因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
转专业程序
各学院教学秘书需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转专业名单,并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
学生需自愿申请,并领取转专业申请表,办理转专业手续。
转专业名单需公示,并最终由注册办统计并公布结果。
转专业安排
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9日至6月19日。
转入专业的学生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以及接收专业的复试。
各学院根据专业建设需要控制转出学生人数,一般不得超过该年级、专业总人数的10%。
其他注意事项
体育类、艺术类专业不接受转专业申请。
公费师范专业和非公费师范专业之间不能转专业。
转入专业的人数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总人数的5%左右。
以上信息基于提供的参考信息整理而成,具体细节可能因学校而异。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建议直接咨询相关学校的教务处或学生事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