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的户口迁移手续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
落实工作单位:将户口从学校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所需材料包括《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和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凭上述材料办理入户手续。
未就业且未申请留校:将户口迁回原籍。所需材料包括《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和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凭上述材料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
要求迁回原籍: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
落实工作单位: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将户口由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凭上述材料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不需发《准予迁入证明》。
办理流程总结:
向迁入地公安部门咨询,了解所需证件和材料,提出户口迁入申请。
迁入地户籍主管部门审核,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准迁证)。如不符合迁入条件,会给出具体解释;如材料不齐全,需补充材料。
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迁出,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并开出户口迁移证。如不符合迁出规定,会给出解释;如证件材料不齐全,需补充材料。
持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发给新户口本,并办理新身份证。建议现有身份证先不要交回,以便工作和生活使用。
注意事项:
身份证在办理新身份证期间不需要交回,以便正常使用。
户口迁移证是迁移过程中非常重要的证件,务必妥善保管并按要求使用。
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政策变化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向当地公安部门或户籍管理部门咨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