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无息贷款流程如下:
学生提出申请
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机构提出申请,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等材料,如实完整填写,并准备好有关证明材料一并交回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机构。
提交的材料包括: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银行或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
学校机构进行贷款初审
学校机构在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下达的年度借款额度及控制比例内,组织学生申请借款,并接受学生的借款申请。
学校机构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初审工作将在收到学生贷款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
初审工作完成后,学校机构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并对有问题的申请进行纠正。
银行进行贷款审批
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请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如有差错或遗漏,会要求学校进行更正或补充。经办银行的复审工作在收到学校提交的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在全部审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经办银行将统一编制审查合格的借款学生名册随同空白借款合同及借据送交学校。
与学生签订借款合同
学校在审查合格的学生贷款申请书上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将审查结果通知学生,并编制国家助学借款学生审核信息表。
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提交的合同等资料之后就会完成另一半的合同填写,合同信息双方都填完后,一式两份,借款的学生以及贷款的银行各自保留一份。
贷款的发放
贷款银行会着手准备贷款资金的发放,主要将贷款的资金统一划入学校在贷款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贷款的偿还
学生毕业以后开始还贷。
建议:
学生在申请无息贷款时,应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通过学校和银行的审核。
留意贷款的申请截止日期和具体要求,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申请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