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的普通话水平要求因专业和院校而异。以下是普通话水平等级的一般要求:
1. 普通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普通话水平要求为二级乙等以上。
2. 师范类院校的学生,普通话水平要求通常为二级乙等以上,其中中文专业通常要求二甲,其他师范类专业一般最低要求二乙。
3.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教师(除师范类外)通常要求三级甲等以上。
4. 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外教育单位的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其中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
5. 高等学校的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三级甲等,其中现代汉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
请注意,这些要求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政策而有所变化。建议根据您所在地区和目标职业的具体要求来确定普通话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