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博士生的毕业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学术成果
发表至少2篇英文文章被SCI/EI收录。SCI期刊论文需要满足一定的影响因子要求,并且分为内圈和外圈期刊。
在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两篇以上论文,其中一类期刊上的论文可算作两篇,其他核心期刊只能算作一篇。
在SSCI(或SCI)B类及以上期刊上发表至少1篇学术论文,或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至少2篇与研究方向相一致的学术论文。
学分要求
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满所有学分,通常博士的标准学制年限是3年,硕博连读是2年。
学术不端记录
确保论文科学可靠,无造假或剽窃行为,否则可能取消学籍。
毕业答辩
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并且专家评审委员会需一致通过。
其他要求
具备一定的学术交流能力和组织能力,在国内外学术会议上做过学术报告或获得相应的学术奖励。
学习期限不少于3年,并在本院学习至少2年。
学业研究之外,还需遵纪守法,品德优秀,学风严谨,积极参与学校活动,无违纪行为。
学业成绩优秀,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取得毕业所需学分,各门课程考试一次性通过,且学位课成绩不低于80分。
以上标准可能因学院和专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请参照各自学院或专业的详细要求。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建议直接咨询相关学院或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