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大学入伍转业的安置规定如下:
军龄不满10年的不再安置,采取买断的方式
每年4.7万+住房补贴+服役津贴+6个月工资。
军龄满10年干龄满6年但军龄不满16年的
采取应金制,前10年每年3.2万,10年后按每年5.4万计,并给予解决住房问题,转业后每月发工资的百分比(根据服役年限和立功情况),医疗保险金自己交;也可选择计划安置。
军龄满16年的
采取自主择业(退役金较以前有所增加,每月发全工资的百分比,并解决住房和医疗问题),也可选择计划安置(参加公务员考试,立功的加分,考试分低者自主择业)。
军龄满25年的
也可选择退休安置。
地方大学入伍在校期间算军龄 。
毕业直接入伍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发退役金
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制时间,不包括成人教育、在职、中专、技校等。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在地方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直接入伍的
其在校学习时间,与其军龄合并计发退役金。
关于地方普通高等院校
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不包括博士后流动站。
关于毕业直接入伍
档案从院校到军队,没有经历过任何其他进出或者周转。
关于在校学习时间
是指国家统一的地方普通高等院校的学制时间,不包括因故休学或者留级等情况。
关于军龄起算时间
从入伍之日起算。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军人的利益,同时兼顾地方经济建设,逐步减少计划安置,加大自主择业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