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资金支持
省级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资金重点向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倾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加大投入,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
各高校每年安排一定经费用于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实践活动。
贷款支持
大学生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新发放的个人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
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根据实际招用人数可确定最高3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可延长到2年,财政部门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创业和吸纳就业奖励
对成功创业6个月以上的大学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1000元。
大学生创办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可按实际创造就业岗位个数给予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个岗位500元。
税收优惠政策
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和残疾人等群体的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
社会保险补贴
对离校2年未就业的就业困难大学生,以灵活就业形式创业的,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创业场地租赁补贴
对毕业年度高等院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的,可给予一次性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和利息有具体优惠政策。
其他支持措施
对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年限达到5年以上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财政代为偿还。
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可直接执行转正定级工资,并提高两个工资档次。
这些政策旨在通过资金支持、贷款优惠、创业奖励、税收优惠、社保补贴和场地租赁补贴等多种方式,鼓励和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减轻创业门槛和成本,提升大学生创业的成功率。建议大学生创业者充分利用这些政策,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创业方向和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