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生户口迁移的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大学毕业生落户
年龄不满45周岁的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毕业生,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落户。
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
购房落户
在中心城区购买商品房的,本人及配偶、子女可以申请落户。
购房落户政策对未婚子女有年龄要求,即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且年龄不满22周岁的未婚子女。
积分落户
增加“合法稳定住所、社保缴纳年限、持有效居住证年限”分值,调整稳定就业、稳定居住等基础指标权重,由占总分值50%调增到占比60%。
随迁落户
夫妻、子女随迁申办户口,将在本市有合法自有房屋的条件调整为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
其他落户方式
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或取得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学校毕业生,外地生源毕业生不满1年在汉就业并列入我市急需专业目录范围,本市新城区生源毕业不满2年在中心城区、开发区就业的,可以申请落户。
武汉地区学生集体户、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体户滞留超过3年以上的人员,具备在汉就业创业、在本市依法取得自有房屋或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结婚等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落户。
建议:
符合条件的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毕业生应尽快办理落户手续,以便享受相关政策和便利。
购房落户政策对购房地点和子女年龄有具体要求,需仔细了解并确保符合相关条件。
积分落户政策对于长期在汉工作生活的普通劳动者更为有利,可以通过积累积分来获得落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