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大陆,大学的院长级别通常取决于所在学校的性质和层次。以下是大学院长级别的一般划分:
正处级
普通本科院校的院长通常为正处级。
民办大学没有行政级别。
副厅级
专科院校的院长通常为副厅级。
副部级
31所知名高校的校长和党委书记为副部级干部,由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共同任命,归中央组织部管理。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顶尖高校的校长通常也被视为副部级干部。
厅局级
除了上述副部级高校外,其他本科高校一般为正厅级。
专科院校通常为副厅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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