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校与学院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们的设立依据、办学层次、举办主体以及学校名称。民办高校是由民间个人出资创办的独立大学,有独立的校名、组织机构、师资和校园,并且独立颁发毕业证书。而学院通常是高校下属的分院,不一定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校园。
尽管大部分民办高校被称为“学院”,但也存在一些例外情况,它们直接被称为“大学”。例如,吉林外国语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和西交利物浦大学就是六所直接称为“大学”的民办高校,而不是“学院”。
此外,独立学院与民办高校虽然都属于民办范畴,但它们在设立依据、办学层次、举办主体以及学校名称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独立学院通常由普通高校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并且一般设在某个大学名下。
综上所述,民办高校与学院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们的独立性和办学层次,而直接称为“大学”的民办高校是其中的例外情况。
建议在选择民办高校时,可以进一步了解其办学资质和特色,以获得更全面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