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学位授予工作遵循《贵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2021修订版)》和《贵州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以下是一些关于贵州大学学位授予的基本信息:
学位类型:
贵州大学提供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博士学位,以及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和在职人员以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
申请条件:
申请者需要完成规定的培养环节并通过考核,取得规定学分,外国语水平需达到学校规定要求,公开发表至少1篇学术论文,或满足其他特定条件如授权发明专利、参加导师课题获奖等。
学位评定:
学位评定工作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和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负责,遵循“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
授予名单:
贵州大学会定期公布授予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名单,例如在2023年12月授予了李文艺等167人硕士学位。
最新通知:
2024年下半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已经启动,具体的申请时间和要求可以通过贵州大学官方渠道获得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