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的档案存放通常有以下几个去向:
就业单位
如果毕业生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保管。
人才交流中心
对于到非公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档案可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
暂未就业、出国留学或创业的毕业生,可根据个人意愿将档案转递至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或按规定在原高校保留两年。
学校保管
毕业后,如果暂时没有找到合适的接收单位,档案可由学校保管,但通常有时间限制,一般是两年以内。
特殊存放机构
自费出国(境)留学的毕业生人事档案可由户籍所在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保管。
参加成人教育形成的档案材料属于教育培训类档案材料,可交保管人事档案的用人单位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归档。
注意事项:
档案转出应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渠道进行,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档案是学生的重要隐私信息,必须存放在正规的管理档案的地方。
毕业生应确保档案正确转递,避免造成档案丢失或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