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转学

育儿课堂 · 2024-12-27 17:31:47

新疆大学学生转学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满足基本条件

需要有合理的转学理由。

必须征得转出和转入两个学校和学院的同意。

分别征得两校所属的教委同意。

申请流程

向原所在大学提出转出申请。

向转入大学提出转入申请。

等待省教育厅的备案审查结果。

凭省教育厅的备案结果,去学校办理离校和入学手续。

入校后,联系教务部门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注意事项

入学未满一学期的学生不得转学。

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学生不得转学。

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学生不得转学。

应予退学的学生不得转学。

其他无正当理由的学生不得转学。

学生必须参加每学期所学课程的全部考试,且成绩合格,方有可能转学。

大学新生未满一学期不能转学,不能跨批次转校。

本科三年级、专科二年级以上学生不能转。

所需材料

个人基本信息

成绩单

推荐信

个人陈述等。

申请时间

通常,大学会在每学期的期末或新学期开始前接受转学申请。

其他要求

转学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包括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的真实性、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的一致性、身心健康状况等。

建议:

在决定转学前,务必了解所有相关政策和要求,确保自己符合转学条件。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并按照学校的要求进行提交。

在整个转学过程中,保持与转出和转入学校的沟通,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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