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毕业购房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贷款利率优惠
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各档次利率分别下调0.27个百分点。
税收优惠政策
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
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个人不负担营业税。
个人转让自用2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个人不负担个人所得税。
贷款和首付优惠
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至20%。
对第一次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家庭,在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况下,每一借款人基本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从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
外地户口的大学生购房需提供交税证明或社保证明,且银行可能要求父母出面担保。
购房补贴
本科生购房补贴政策:给予本科(含)以上学历毕业生购房款12%最高20万元的购房补贴,首期补贴为购房款的7%,剩余购房款5%补贴自首期补贴兑付第二年起分5年等额兑现。
专科(含中职、技工院校)学历毕业生购房款10%最高20万元的购房补贴,首期补贴为购房款的5%,剩余购房款5%补贴自首期补贴兑付第二年起分5年等额兑现。
在芜湖市就业创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技师级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其安居保障补助标准为所购房屋需缴纳房产契税和2万元安家补助的总额。
其他优惠
大学生购买南沙辖区内新建的商品房可享受最高不超过2%的额外购房优惠。
在南沙就业、创业的大学生在广汽丰田南沙区店购买广汽丰田的车辆,在原有优惠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最高不超过2%的购车优惠。
为大学生到南沙面试提供累计不超过七天的免费住宿。
落户和住房优惠
毕业生可以凭毕业证落户,留汉大学毕业生年龄不满40周岁的,可凭毕业证申请登记为常住户口,其中,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
武汉毕业生购房租房可打“八折”。
成都毕业生先落户后就业,提供免费入住的公寓。
长沙对到当地工作的博士、硕士、本科等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两年内分别发放每年1.5万元、1万元、0.6万元租房和生活补贴;博士、硕士毕业生在长沙工作并首次购房的,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
这些优惠政策旨在降低大学生购房的门槛和成本,鼓励他们在毕业后安居乐业。建议大学生在购房前详细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以便最大限度地享受这些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