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自2007年开始实施素质拓展学分制度,以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科学素养和艺术修养,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并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下是该制度的一些关键点:
素质拓展学分认定
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
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
社会实践与社会工作
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
技能培训及其他
国防教育
毕业要求
学生必须同时修满专业课程学分和素质拓展学分方能毕业。
素质拓展学分作为评优评先、毕业生择业、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重要依据。
组织机构
由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团委、就业指导中心等部门共同开展大学生素质教育工作。
学分要求
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30个素质拓展学分,其中包含20个必修学分和10个选修学分。
修满40个学分(必修学分不少于20个)的为素质拓展成绩优秀的学生,学校会出具素质拓展学分成绩单。
信息化管理
通过网络手段实现素质教育的信息化管理。
学生评价系统
正在构建和应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以规范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提升测评过程的透明度和结果的科学性。
华中师范大学的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全面能力,通过实施素质拓展学分制度和评价系统,鼓励学生在多个方面发展,以期达到更高的教育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