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的录取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投档比例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
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批次,按照各省级招办的要求执行。
分数优先原则
对进档考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分。
同分考生排序规则
参照各省市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
对于上海考生,若存在同分情况,则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专业调剂
对考生所填的专业均不能满足,且愿意调剂并符合调剂专业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中(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完全服从专业调剂
在平行志愿批次中,对完全服从专业调剂(含高收费专业)且体检、录取条件等不受限制的考生,学校将予以录取,不会退档。
顺序志愿批次
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并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若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
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艺术类统考专业
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合格线。
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
按各省折算出的艺术类投档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加分政策
学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有所变动,具体的录取规则以上海师范大学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如果您需要最新的录取信息,请访问上海师范大学的官方网站或联系学校招生办公室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