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肺结核复学条件

安娜老师 · 2024-12-27 22:16:45

大学生肺结核复学的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点:

完成规范治疗

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以及重症菌阴肺结核患者(如有空洞、大片干酪状坏死病灶、粟粒性肺结核等)需完成规范治疗的全疗程,初治、复治患者分别达到治愈或治疗成功的标准。

菌阴肺结核患者在规范治疗2个月后,症状需减轻或消失,胸部X光片病灶明显吸收,后续至少两次痰涂片检查均阴性,并且至少一次痰培养检查为阴性(每次检查间隔至少1个月)。

症状好转

患者症状如咳嗽、咳痰、咯血等需有明显减轻或消失。

医学检查结果

对于菌阳肺结核患者,至少两次痰涂片检查均阳性,且每次检查间隔至少1个月。

对于菌阴肺结核患者,连续三次痰涂片检查均阴性,且每次检查间隔至少1个月。

其他要求

休学诊断证明应交学校所在地疾控机构备案。

复学诊断证明必须由学生就读学校的校区所在地的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开具。

病愈学生须在家长陪同下,持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出院证明、检验报告等资料,前往区结防所开具复课证明。

请注意,这些条件可能根据最新的法规和学校具体政策有所变动,建议直接咨询所在学校或当地结核病防控机构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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