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大学的录取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分数优先原则 :文史、理工类专业不设专业间分数级差,实施平行志愿投档,遵循“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总成绩计算:
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总成绩组成,各占50%。
复试要求
专业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专业基础课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加试成绩中任意一门低于60分的考生,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非量化因素: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排序
根据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初试成绩、初试业务课1成绩、初试业务课2成绩排序。
所有调剂考生录取排序在一志愿考生之后。
公示和审批: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研究生处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并向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报备审批。
政策性加分:
学校认可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对考生的政策性加分。
其他要求:
考生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上是井冈山大学当前的录取原则,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更新,请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