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创新学分说明

土地鼠爱分享 · 2024-12-27 23:13:24

青岛大学的创新实践学分制度是为了鼓励学生参与创新活动,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而设立的。以下是关于青岛大学创新实践学分制度的详细说明:

创新实践学分制度说明

学分要求

学生在毕业前必须修满3个创新实践学分。

学分认定

学生参与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发表论文、参加竞赛和发明创造等活动,可以获得创新实践学分。

学生获得相应奖励后,需填写《青岛大学创新实践学分申请表》,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如获奖证书),经院系审核认定,并报教务处批准、备案。

学分记载

学生通常在每年春季学期(五月份)填写申报表,学院汇总后报教务处备案。

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将创新实践学分记入学生学习成绩总表,并在备注栏注明事由。

学分使用

创新实践学分可以替代公共任选课、学科任选课或专业限选课的学分,但每项创新实践学分只能抵充一种类型的课程,且不得超过总学分的5%。

学生因获得成果与教学内容相关,可申请相关课程或其他教学环节学分免修。

计分标准 (以最新发布的标准为准):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国家级结项优秀:5学分

国家级结项合格:3学分

校级结项优秀:3学分

校级结项合格:2学分

院级结项优秀:2学分

院级结项合格:1学分

学科竞赛

A类竞赛(按《青岛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执行):

特等奖:7学分

一等奖:5学分

二等奖:4学分

三等奖:3学分

B类竞赛:

特等奖:5学分

一等奖:4学分

二等奖:3学分

三等奖:2学分

C类竞赛:

特等奖:3学分

一等奖:2学分

二等奖:1学分

三等奖:0.5学分

D类竞赛:

特等或一等奖:1学分

其他奖项:0.5学分

打破全国纪录:7学分

打破省级纪录:6学分

国际级比赛个人或集体前8名:具体学分根据比赛规定而定

注意事项

请注意,上述信息以最新发布的标准为准,具体实施可能会根据学校政策和实际情况有所调整。

学生应关注教务处发布的最新通知和指南,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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