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迁出户口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准备材料
录取通知书
户口簿
身份证
如有其他相关证件(如派遣证、毕业证等),也需准备
办理迁出手续
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迁出登记。
派出所审查材料无误后,签发户口迁移证件,并注销原户口。
办理迁入手续 (如适用):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迁入地派出所审核同意迁入后,签发《准迁证》。
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具迁移证。
最后,持迁移证和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注意事项
确保所有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特别是迁往地址需按照录取通知书或《准迁证》上的详细地址填写。
如果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了工作单位,户口可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
对于未就业或未申请留校的毕业生,户口通常迁回原籍。
如有特殊情况,比如户口迁回原籍,需先向学校提出申请,并由学校上报至公安局办理。
请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学校户籍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