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在校证明通常由以下部门开具:
1. 教务处:学生可以向教务处提交申请,由专门人员办理或通过自助服务机打印。
2. 学生事务部门或学生工作办公室:学生需到所在学院办公室找到负责开具证明的老师,出示学生证和身份证,并说明开具证明的原因。
3. 辅导员或班主任:学生可以直接联系辅导员或班主任说明情况,他们会提供模板并指导学生如何填写和提交在校证明。
4. 院系办公室:学生需到所在院系的办公室,找到负责的老师,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办理。
请注意,不同学校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学生提前了解清楚所在学校的具体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