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艺术类录取原则如下:
不分文理科,统一排序择优录取
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被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到天津大学的考生,不分文理科,统一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严格区分文理科计划进行录取,则按文理科计划分别排序。
综合成绩计算
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以综合成绩进行专业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 = (省统考成绩 / 省统考总分 + 高考成绩 / 高考总分) × 100。
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以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
成绩相同情况下的优先录取顺序
如果综合成绩或投档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成绩(含全国性政策性加分)高者。
高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实考分高者。
以上均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英语、语文、数学成绩高者。
特定专业成绩要求
对于动画专业,艺术类省统考成绩须达到总分的70%(含)以上,高考英语成绩达到60分(含)以上(个别省份英语满分不为150分,按比例折算),政治思想、体检合格,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高考总分的50%且不低于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艺术类省统考成绩在总分9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高考所在省艺术类省统考成绩排序,予以优先录取。其余考生按照综合分数排序,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动画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为:如果综合分数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成绩较高的考生,高考成绩相同,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以上均相同,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对于环境设计专业,艺术类省统考成绩须达到总分的80%(含)以上,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综合分排序,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环境设计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为:如果综合分数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成绩较高的考生,高考成绩相同,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以上均相同,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其他要求
美术类省统考成绩达到总分80%(含)以上,高考成绩不低于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外语成绩达到70分(含)以上(外语满分不为150分的,按照满分150分依比例折算)。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这些原则确保了录取过程的公平性和科学性,同时考虑了考生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特长。建议艺术类考生根据这些原则仔细评估自己的成绩和报考策略,以确保能够被天津大学顺利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