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针对大学生少数民族的补助金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红河州民族宗教委少数民族优秀大学生补助金
补助对象:红河州优秀少数民族大学生(布朗族、拉祜族考生大专即可)。
补助金额:一次性5000元。
补助名额:红河县共10名。
补助程序:学生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发放。
韶关市少数民族聚居区新考上大学的本专科学生
补助对象:少数民族聚居区新考上大学的学生。
补助金额:每人每年1万元,用于学费和生活费。
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学费和住宿费补助
补助对象:新疆籍少数民族预科新生。
补助标准:每生每年4000元。
补助条件: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维护民族团结,诚实守信,勤奋学习。
家庭经济困难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
补助对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在校生。
补助标准:根据家庭经济状况确定不同等级标准,一次性发放。
教育部关于少数民族教育补助费使用范围的指示
补助范围:包括少数民族中、初等学校学生在学习和生活方面的必需费用补助,少数民族学校设备的补助,教师待遇的补助,以及少数民族私立或群众自办学校设备和经费补助。
以上信息根据最近的政策更新整理而来,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直接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或学校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