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2017年艺术类录取原则如下:
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专业
对文化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高低录取。
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录取。
综合分、文化分及专业分均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为:综合分 = 文化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 + 专业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
编导类专业
对文化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
英语单科成绩要求
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达到60分(满分按150分计)。
如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可视情况适当降低英语单科成绩要求。
录取原则冲突
若以上录取原则与生源所在省相关要求冲突,以生源所在省统考投档录取原则为准。
以上信息根据2017年浙江师范大学发布的艺术类招生录取原则整理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