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学校管理规定

小雨家庭教育 · 2024-12-28 01:55:18

华中科技大学制定了一系列管理规定以规范学校各方面的运作。以下是一些关键的管理规定:

学业警示与退学处理

在规定学制的第1学年度学分清理时,未达到该学年度培养计划总学分的2/3者,学校给予学业警示;未达到该学年度培养计划累计总学分的1/2者,学校给予退学处理。

在规定学制的第2、3学年度学分清理时,未达到培养计划累计总学分的3/4者,学校给予学业警示;未达到培养计划累计总学分的2/3者,学校给予退学处理。

五年制专业学生在第4学年度学分清理时,未达到培养计划累计总学分的3/4者,学校给予学业警示;未达到培养计划累计总学分的2/3者,学校给予退学处理。

规章制度管理

学校规章制度包括章程、意见、规定、办法、规则、规程、细则等,制定、修改、废止、解释、备案和监督等适用本规定。

规章制度建设管理基本原则包括: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政策规定,遵循学校章程的基本原则;适应学校改革发展需求,科学、合法地规定师生员工的权利与义务、组织机构的权力与责任;规章制度实行分级分类授权审批,不同层级文件适用相应审批程序。

学生公寓管理

学生公寓的调整和分配由学生工作处、研究生管理处和后勤集团物业管理总公司共同管理。学生必须按指定房间居住,不得自行互相调换。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个别调整时,须由院(系)学生工作部门提出意见,并报物业管理总公司批准。

任何人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占用公寓空房和公用房,违者将按照学生住宿费标准两倍罚款。各院(系、所)不得自行在学生公寓安排其他人员住宿。

教室管理

教室每天开放时间为7:00~22:30,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根据需要开放部分教室。考试周、考研前等特殊时期,视情况适当延长开放时间。

教师和学生进入教学楼区域,应衣着端庄、整洁,保持安静,不得在教室或走廊大声喧哗、跑跳、打闹、播放音乐等。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教学楼区域内严禁吸烟。

使用教室应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教室内严禁违章用电,不得私接电源接线板、插座等。离开教室时自觉关闭照明灯、空调等。爱护教学楼内的一切公物,各教室的教学设施物品不得随意搬动,严禁在课桌和墙壁上刻画。人为损坏教室设施和教学设备,应按损坏程度予以赔偿。

学籍管理

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适用于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国际学生、港澳台侨学生、民族生、高水平艺术团艺术特长生及高水平运动员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除相关制度的特别规定外,遵照本细则执行。

新生入学报到时间为录取通知书上予以注明。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应征入伍者除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招生工作部门申请入学,经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这些管理规定旨在确保学校的教学秩序、学生管理、公寓住宿、教室使用以及学籍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为师生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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