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大学毕业生并不是必须签订三方协议。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主要是为了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虽然三方协议有助于统计就业率和解决一些与就业相关的问题,如户籍、档案、保险和公积金等,但它并不是法律要求的强制性文件。
毕业生可以选择不签三方协议,并可以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双方协议。如果毕业生在签订三方协议后找到更合适的工作,他们也可以选择不违约,但需要注意合同中可能存在的违约责任条款。
需要注意的是,三方协议不等同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而三方协议在毕业生报到并正式被企业接收后即告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