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院和大学区制简介
大学院和大学区制是中国近代教育行政制度中的一次重要改革尝试,其核心思想是借鉴法国的教育行政体系,通过设立大学院来主管全国教育,并在地方上实行大学区制度,以取代当时中央设教育部、各省设教育厅的教育行政制度。
实施背景
时间背景: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开始推行教育改革。
人物背景:蔡元培等人倡导教育改革,提出仿照法国建立大学院与大学区制。
实施过程
制度建立:1927年,大学院成立,为全国最高学术教育机关,管理全国学术和教育行政事宜。
大学区划分:根据教育、经济、交通等状况,全国各地划分为若干个大学区,每区设大学一所。
行政机构:大学区内设高等教育处、普通教育处、扩充教育处等机构,最高审议机构为评议会。
失败原因
制度适应性危机:制度模仿可能带来的不适应问题。
利益集团倾轧:改革可能遭遇既得利益者的反对。
经费困难: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经费不足的问题。
影响
教育行政史作用:大学院和大学区制虽试行时间不长,但在中国教育行政制度史上起到了承前启后的作用。
教育学术化发展:鼓励教育学术化,有利于教育的协调发展。
结束
取消时间:1929年,国民政府决议停止试行大学区制,恢复教育部与教育厅制度。
结论
大学院和大学区制是中国现代教育制度改革中的一次重要尝试,虽然最终失败,但其对教育行政制度的影响深远,并为后来的教育行政改革提供了经验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