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大学的建校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办学规模
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达到8000人以上。
在校研究生数应不低于在校生总数的5%。
学科与专业
学科门类应不少于3个。
每个主要学科门类的一级学科覆盖数应不少于3个。
每个主要学科门类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比例应达到15%。
每个主要学科门类的硕士学位授予点数应至少2个。
普通本科专业总数应至少20个。
师资队伍
生师比应不高于18:1。
兼任教师人数不得超过专任教师总数的1/4。
专任教师中研究生学位人员比例应达到50%以上。
其中博士学位专任教师比例应达到20%。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数应不低于400人。
具有正教授职务的专任教师数应不低于100人。
教学与科研水平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应达到良好以上。
近两届教学成果奖应获得国家一、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至少2项。
近5年年均科研经费应至少3000万元,其中人文社科类不少于500万元。
近5年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数应达到20项,其中至少含国家级2项。
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数应不少于2个。
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重点学科数应不少于2个。
硕士点数应至少10个,并有5届以上毕业生。
基础设施
生均占地面积应60平方米以上。
校园占地面积应500亩以上。
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应30平方米以上。
生均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应不低于20平方米。
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应不低于5000元。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二本大学在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和基础设施等方面达到一定的水平,以保障教育质量和社会声誉。不过,具体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调整。